知识产权法实务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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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实务》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并适当介绍了有关学者的观点、国外法例,系统地阐述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制度。同时为了突出实用性的理念,《知识产权法实务》还穿插了许多案例分析和思考,并安排了“引言”、“学习目的与要求”、“知识结构简图”、“引例”等内容,使读者不仅能了解知识产权法相关制度,更能掌握知识产权法实务操作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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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二)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与特征1.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因而也就具有民法中的基本属性。(1)私权属性。“知识产权为私权”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序言中得以宣示,明确了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性质。私权与公权相对应,私权性是将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理论依据。私权,即私的权利,通常被理解为私人(包括自然人、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所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从专利制度萌芽时的君主授权形式来看,专利最早为带有“钦定”而受行政庇护色彩的垄断特权。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不再具有阶级特权性质,转而成为一种面向全社会各阶层,能够为私人获取财富的新型权利。这一制度,被资本主义国家所承认并逐渐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尽管说知识无国界,但是对特定知识所享有的权利,与有形物权相并列,同样适用于私权处分和意思自治的基本原理。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就是对私权的尊重和保护。除反垄断以及反不正当竞争而对知识产权限制外,应当依照私权保护的原理和制度对知识产权予以充分有效的保护。根据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应当对知识产权的范围加以明确的界定,否则,将发现权、发明权等共有产权纳入知识产权体系,将使知识产权制度中私权属性、独占特征、无形财产的意义等产生偏移,知识产权制度及其学理基础也就面目全非了。(2)人权属性。《世界人权宣言》及其他主要的国家人权公约都赋予了知识产权以人权意义。人权被看成超越时代、超越社会的普遍性权利,是永恒和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天赋人权的理论下,知识产权同样也是“天赋”而“与生俱来”的,无须国家特许,而且也是“普世性”、平等的,人人均可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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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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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并适当介绍了有关学者的观点、国外法例,系统地阐述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制度。同时为了突出实用性的理念,本书还穿插了许多案例分析和思考,并安排了“引言”、“学习目的与要求”、“知识结构简图”、“引例”等内容,使读者不仅能了解知识产权法相关制度,更能掌握知识产权法实务操作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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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编 绪论 **章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 **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主体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客体与标的 第四节 知识产权的利用、保护与反垄断 第五节 知识产权法学 第六节 知识产权战略与社会发展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节 著作权及其特征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概况 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与主体 **节 著作权的客体 第二节 著作权的主体

封面

知识产权法实务

书名:知识产权法实务

作者:李正华

页数:408

定价:¥38.0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08-01

ISBN:9787307078123

PDF电子书大小:159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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