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并纳税制度与上市公司所得税负担研究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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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0.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0.1.1 研究的背景
目前由中国企业集团所引起的税收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内部交易问题。这是指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易引起的国内外避税问题。②企业集团之间的税收不公平问题。这是指“合并申报的企业集团”与“非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之间产生的税收不公平问题。③成员企业之间的税收不公平问题。这是指“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与“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之间产生的税收不公平问题。④国际税收不公平问题。这是指,因发达国家普遍实施合并纳税而提供“看不见的税收补贴”,中国企业集团在国际经贸市场上所面临的国际税收不公平问题。⑤税收中性问题。这是指合并纳税规定引起的集团公司与非集团公司之间所产生的税收干扰问题,等等。
此外,从实践来看,一些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还存在着不避税问题:①擅自以盈补亏。集团内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未作具体合并申报会计分录,只简单地将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冲抵,减少企业集团的应纳税所得额,逃避企业所得税。②重复提取费用。如,下属公司依照销售收入提取了业务招待费,汇总到集团公司后又按汇总收入再提一次业务招待费等。这些重复提取费用减少了利润,当然少缴了企业所得税。③多提各种准备金。例如,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集团在编报合并会计报表时,其内部各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必须进行抵消,计提坏账准备金等各种准备金时多提或重复提取有关准备金,从而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④有关税务登记问题。即企业集团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只有总公司一家,税务机关无法准确了解或掌握其下属公司情况,给税收管理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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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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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企业集团,是经过二十多年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所产生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一种成果。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应对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通过企业的战略性重组,组建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在同行业中占主导地位、对产业发展能起导向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不仅是保证中国经济主导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使中国企业提高在国际竞争环境中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客观要求。据相关统计,截至2005年,全部中央企业,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和营业收入与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共有2845家。从营业收入看,2005年全部企业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155509亿元;全部企业集团资产总计首次超过200000亿元,已达到230763亿元;2005年盈利企业集团为2399家,占全部企业集团的84.3%;在美国《财富》杂志*新公布的全球500家大企业排名中,中国大陆已达到19家。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伴随着企业集团经济力量不断增长,它在中国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表现为曰益增加的趋势。据相关统计,2004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全国合计约有12975亿元,其中企业集团(主要是前500家大企业集团)上缴11813亿元,占91%。这就表明,中国企业集团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巨大;进而还意味着中国企业集团对整体中国经济领域带来极大的影响。
……
本书主要的创新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研究角度上,为分析研究企业集团产生的税收问题的原因,除了经济学的“传统企业理论”以及“科斯和后藤的理论”等企业相关经济学理论以外,研究中运用了“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中性理论”等相关税收学理论;对于合并纳税制度的理论分析,还采取了国外学术界较常用的“单一实体理论”与“独立实体理论”。(2)进行统计分析时,引进了会计学的“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等会计学理论。此外,还引入了“政治成本假设”等实证会计理论和“税收优惠假设”以及“背离税率假设”等相关会计学假设。(3)对目前中国企业集团的税负水平,首次进行了大量的统计分析。进行统计分析时,分别按集团类型、行业、年度以及地区,客观地计量了中国企业集团的实际所得税负担,并以得出的数据为根据进行各集团类型之间的比较分析。此外,据统计分析结果进行了各类企业集团税收负担的有关回归分析。主要以企业集团的资产规模、负债比例、资本密集度、存货密集度、股权投资密集度以及资本报酬率等为变量,对各类企业集团的税负影响的因素进行了回归分析。(4)在研究内容上,在分析中国合并纳税制度时,首次进行了美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瑞典、中国8个国家合并纳税制度的比较分析,进而寻找对中国企业集团*恰当的合并纳税制度模式。本书建议将目前“损益统算型合并纳税制度”转为“所得统算型合并纳税制度”。
但是,限于笔者的水平和参考的资料有限,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尤其,在对各类企业集团进行统计分析及回归分析时,由于收集资料上的难度较大,因此无法作出更具有可靠性的统计分析。更为可惜的是,由于中国尚未界定母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规定,使得难以分析母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因内部交易引起的逃税、避税问题。
本书是根据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所编写而成的。全书共分7个部分,主要针对中国合并纳税制度与上市公司所得税负担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合并纳税制度有关理论分析、合并纳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中国企业集团的税收负担分析、关于中国企业集团税收负担不公平原因的实证分析、中国企业集团合并纳税的问题及改善方案。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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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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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林,1973年出生于韩国首尔。2001年毕业于韩国江南大学税务系,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吉林省长春税务学院财政系(含税收),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含税收),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6-2007年任韩国驻华大使馆经济专业官,2007年9月-2008年2月任韩国新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FSB研究所研究员,现为韩国江南大学税务专业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财政金融政策、中国税收政策(含税法)、韩国税收政策(含税法)、国际税收。

  在中韩两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十几篇文章,主要有:《关于企业集团征税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关于近期中国税制改革检讨及启示》、《回顾中国税制改革历程及展望未来的均势》、《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及对韩国的启示》、《关于中国源泉扣缴扣除规定分析及改善方案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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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0.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0.1.1 研究的背景 0.1.2 研究的意义 0.2 前人的研究 0.2.1 合并纳税制度的来源及相关研究情况 0.2.2 平均公司实际税率相关研究 0.3 本书的逻辑思路和研究框架 0.3.1 本书的逻辑思路 0.3.2 本书的研究框架 0.4 本书的研究方法、创新和不足 0.4.1 本书的研究方法 0.4.2 本书的创新和不足1 合并纳税制度有关理论分析 1.1 合并纳税制度概念及分类 1.2 各国的发展趋势分析 1.2.1 产生阶段 1.2.2 发展阶段 1.2.3 兴盛阶段 1.3 合并纳税有关理论分析 1.3.1 税收学理论分析 1.3.2 有关经济学理论分析 1.3.3 有关法学理论分析 1.3.4 有关会计理论分析 1.4 关于合并纳税制度的评价 1.4.1 合并纳税制度的目的 1.4.2 关于合并纳税制度的缺陷2 合并纳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之一:所得统算型合并纳税制度 2.1 美国的合并纳税制度 2.1.1 沿革 2.1.2 美国合并纳税制度的基本规定 2.1.3 合并应纳税所得的计算 2.1.4 亏损的处理 2.1.5 纳税义务的承担 2.2 法国的合并纳税制度 2.2.1 沿革 2.2.2 法国合并纳税制度的基本规定 2.2.3 合并应纳税所得的计算 2.2.4 亏损的处理 2.2.5 纳税义务的承担 2.3 日本的合并纳税制度 2.3.1 沿革 2.3.2 日本合并纳税制度的基本规定 2.3.3 合并应纳税所得的计算 2.3.4 亏损的处理 2.3.5 纳税义务的承担 2.4 澳大利亚的合并纳税制度 2.4.1 沿革 2.4.2 澳大利亚合并纳税制度基本规定 ……3 合并纳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之二:损益列支型合并纳税制度4 中国企业集团的税收负担分析之一:用利润总额来分析公司实际税率5 中国企业集团的税收负担分析之二:用现金流量(销售总利润)来分析实际公司税率6 关于中国企业集团税收负担不公平原因的实证分析7 中国企业集团合并纳税的问题及改善方案参考文献后记

封面

中国合并纳税制度与上市公司所得税负担研究

书名:中国合并纳税制度与上市公司所得税负担研究

作者:(韩)刘虎林 著

页数:299

定价:¥18.0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12-01

ISBN:9787505867512

PDF电子书大小:155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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