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期监会规章(中英文对照本 全四册)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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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度与规则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美国联邦规章汇编》是美国联邦政府执行机构和部门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FR)中发表与公布的一般性和**性规则的集成,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效力。《美国联邦规章汇编》分为编(title)、章(chapter)、部分(part)、节(section)四个层级:汇编共有五十编,代表受联邦监管的广泛领域;每一编分为几章,各章依据法规的颁布机构命名;每章再细分为几部分,涵盖特定的监管领域;所有的部分由节组成,具体规定相应事项。
    《商品交易法》(The Commodity Exchange Act)是规范美国期货市场的主要法律依据。在该部法律的框架下,美国期监会作为美国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细化的规章和规则。这些规章和规则经公布后,被统一编入《美国联邦规章汇编》第十七编“商品和证券交易”**章“美国期监会”。经过多年的修改和完善,目前该章共包括了**~5部分、第7~21部分、第30~42部分、第44部分、**00部分、**40~150部分、**55~156部分、**60部分、**66部分、**70~171部分、**90部分等53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5部分:**部分是依据《商品交易法》制定的总则,第2~5部分具体对美国期监会采用的官方印章、注册、商品基金管理人和商品交易顾问、场外外汇交易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第7~14部分:重点规定了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拒绝会员资格申请等行为时应当遵守的标准,美国期监会对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行为的审查规则,美国期监会相关裁决程序的操作规则、调查规则、赔偿规则,公共规则制定程序,以及暂停或者取消出席和执业资格的规则。
    (三)**5~21部分:主要对向美国期监会报告的事项作出规定,需要提交报告的主体包括负有报告义务的市场,负有报告义务的期货经纪商、结算会员和外国经纪商,本国交易商,根据本章**.3(z)节持有真实保值头寸者以及棉花贸易商和经销商等。
    (四)第30~42部分、第44部分:这几部分主要对外国期货和外国期权、商品期权、混合工具、互换协议以及杠杆交易等的监管进行规范,同时还规范了豁免市场、衍生品交易执行设施、指定合约市场和衍生品结算组织等实体。反洗钱、反恐怖分子融资等内容主要体现在第42部分的规定中。
    (五)**00部分、**50部分:对交割期、持仓限额等具体交易事项作出规定。
    (六)**40~149部分:主要对美国期监会的内部事项作出规定,具体包括美国期监会的组织、职能和程序,工资抵扣,员工补偿,权限内活动产生的美国债权的收取,现任或前任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传票或法院的其他要求披露信息和提供证词的相关程序,记录和信息,保存的个人记录,公开会议,《司法公平法》在美国期监会裁决程序中的实施,反歧视残障人士政策在美国期监会的项目或者活动中的落实等内容。
    (七)**55~156部分:就交易规范和经纪商协会作了详尽规定,涵盖的内容包括场内经纪商、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的交易准则,在注册衍生品交易执行设施处理事务的准则,经纪商协会的注册,合约市场的执法计划,经纪商协会会员资格的披露等。
    (八)**60 部分、**66部分:关注对消费者和客户的保护。其中,**60部分具体规定消费者财务信息的隐私权问题,**66部分就客户保护规则作了详尽说明,主要内容包含交易授权、监督、分支机构以及争议解决程序。
    (九)**70~171部分:**70部分主要规定期货协会注册申请相关事项,包括美国期监会审查此类申请的标准、注册说明书以及注册期货协会会员资格;**71部分则规定了美国期监会对全美期货业协会相关自律监管措施的审查规则。
    (十)**90部分:该部分依据《破产法典》就经纪商破产制定了专门的规则,并对破产申请表格和特别破产分配进行了具体说明。
    以这些与时俱进的法律、规章为基础,通过有效的监管,美国期监会确保了期货市场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的功能,有效保护了市场参与者免受欺诈、操纵和与商品、金融期权期货销售相关的滥用交易行为的侵害,培育了一个开放、充满竞争和财务健康的、成熟的期货和期权市场。目前,我国期货市场正处于日趋规范的阶段,相关法律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我们相信,这次对《美国期监会规章》*新版本的全面翻译,必将为我国期货市场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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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美国期监会规章》**册《联邦规章汇编》第十七编:商品和证券交易第1部分――依据《商品交易法》制定的总则定义第1.1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第1.2节 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的责任第1.3节 定义第1.4节 电子签名的使用第1.10节 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的财务报告第1.11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第1.12节 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维持*低资金要求第1.13节 [序号位置予以保留]第1.14节 对期货经纪商的风险评估记录要求第1.15节 对期货经纪商的风险评估报告要求第1.16节 会计师的资格和报告第1.17节 对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的*低财务要求第1.18节 期货经纪商和介绍经纪商的财务报告记录与每月计算记录第1.19节 禁止交易某些“看跌”和“看涨”商品期权第1.20节 分离客户资金并单独记账第1.21节 客户资金和权益的管理第1.22节 限制使用客户资金第1.23节 期货经纪商在分离资金中享有的权益;增加资金和撤离资金第1.24节 分离资金;不包含在分离账户中的资金第1.25节 客户资金的投资第1.26节 使用客户资金所购工具的存管第1.27节 投资记录第1.28节 对使用客户资金所购工具的估值第1.29节 客户资金投资产生的增值或者利息第1.30节 期货经纪商提供贷款;对贷款收益的处理第1.31节 账簿和记录;存管和检查第2部分――公章第3部分――注册第4部分――商品基金管理人和商品交易顾问第5部分――场外外汇交易词汇表《美国期监会规章》第二册《美国期监会规章》第三册《美国期监会规章》第四册

封面

美国期监会规章(中英文对照本 全四册)

书名:美国期监会规章(中英文对照本 全四册)

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

页数:625

定价:¥990.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04-01

ISBN:9787511845412

PDF电子书大小:58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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