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本书特色

[

李红,周秀娟主编的这本《经济法》是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面对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编写的经济法教材。
  就经济法课程而言,法学专业学生的教学目标,是在当前实行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通过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在现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增强经济法法治观念,提高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并能熟练地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具体经济法律问题,满足学生继续深造学习、参加司法考试以及顺利就业的需要,以达到经世致用、经邦济世的经济法学课程目标。因此,本教材在传授学生基础知识的基础上,以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培养为本位,特别注重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和综合能力的形成。
  在内容的安排上注重教学的实践性,以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务能力;注重学科知识与学科前沿、立法成果相融合,将与经济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新立法成果融入教材中,与时俱进;注重大学生就业和从事工作**的经济法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利学生顺利走向社会。
  根据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知识结构的需求特点以及开设经济法课程的授课时数,全书共17章,内容涵盖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组织法、市场调控法和宏观经济调控法四个方面。
  希望《经济法》能够为广大师生的教学与学习提供极大的便利,同时也热忱地欢迎广大读者对本书的内容批评指正。

]

内容简介

[

李红,周秀娟主编的这本《经济法》共分四编:**编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二编经济组织法;第三编市场调控法;第四编宏观经济调控法。全书共分十九章:**章经济法概念的发展;第二章经济法概述;第三章经济法律关系;第四章经济组织法概述;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六章市场调控法概述;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章反垄断法等等。

]

目录

内容简介**编 经济法基础理论**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节 经济法概念的产生与含义的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 第三节 经济法在中国的发展第二章 经济法概述 **节 经济法的定义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经济法的地位 第四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 经济法律关系 **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第五节 经济法律事实第二编 经济组织法第四章 经济组织法概述 **节 经济组织概述 第二节 经济组织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与事务管理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六章 合伙企业法 **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三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四节 外资企业法第三编 市场调控法第八章 市场调控法概述 **节 市场调控法的内涵 第二节 市场调控法的原则 第三节 市场调控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第九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第三节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四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十章 反垄断法 **节 反垄断法概述 第二节 限制竞争协议及其法律规制 第三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其法律规制 第四节 经营者集中及其法律规制 第五节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其法律规制 第六节 反垄断法的实施及相关制度第十一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消费争议的解决 第四节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法 **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第十三章 广告法 **节 广告法概述 第二节 广告原则 第三节 广告准则第四编 宏观经济调控法第十四章 产业政策法 **节 产业政策概述 第二节 产业政策法概述 第三节 产业政策法的主要内容第十五章 计划法 **节 计划概述 第二节 计划法概述 第三节 计划法的内容第十六章 银行法 **节 银行法概述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第十七章 价格法 **节 价格法概述 第二节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三节 政府的定价行为 第四节 价格调控措施 第五节 价格法的实施

封面

经济法

书名:经济法

作者:李红

页数:357

定价:¥35.0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04-01

ISBN:9787562053392

PDF电子书大小:77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