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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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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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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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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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适用导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章 总则 **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复议机关及其职责】 1.行政复议机关能否直接认定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复议原则】 第五条 【对复议不服的诉讼】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复议范围】 2.对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教育部门不予答复的,可否申请行政复议? 3.被公安机关留置盘问人员可否申请行政复议? 4.违反商标法而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相对人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5.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及变更登记,与公司签订摊铺租赁合同的业主以合同相对方存在民事侵权行为为由对该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是否应予受理? 7.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请示所作批复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第七条 【规定的审查】 第八条 【不能提起复议的事项】 8.举报人向监察机关举报违法行政行为,监察机关对举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举报人不服监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可否申请行政复议? 9.劳动争议中,哪些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0.对公安机关的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1.对发展改革委员会作出的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2.对服刑人员劳动致伤残的补偿决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复议?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申请复议的期限】 13.如何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14.人民法院裁决应当“复议前置”,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已超过期限的复议申请是否受理? 第十条 【复议申请人】 15.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以谁为申请人? 16.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1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一方,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 第四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配套法规附录  

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页数:222

定价:¥22.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09-01

ISBN:9787509354995

PDF电子书大小:136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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