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

本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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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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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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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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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适用导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章 总 则**条 〔立法宗旨〕 1.公民的人身权可否被继承第二条 〔继承的开始〕 2.如何确定公民的死亡时间3.继承开始会产生哪些法律效力 第三条 〔遗产范围〕 4.哪些财产、权利不可继承5.确定遗产的范围应注意哪些问题6.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被继承的遗产应如何处理第四条 〔承包关系与继承〕 7.何为《继承法》中规定的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 第五条 〔继承方式〕8.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9.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 10.未成年人如何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 11.因犯罪被判死刑的人是否还有继承权12.继承权丧失会产生什么后果13.继承权的丧失是否须经过司法程序确认第八条 〔诉讼时效〕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14.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对生父母的遗产是否还有继承权?养子女对其生父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15.父母离婚后或父亲死亡后随母改嫁的子女能否继承其生父的遗产16.声明断绝子女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是否还有权相互继承遗产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 17.放弃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是否还能代位继承18.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是否享有继承权 19.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如何继承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20.如何认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 21.法定继承时,遗产分配应当遵循什么原则第十四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 ..第十五条 〔继承处理方式〕 22.当事人之间是否可以约定女儿不继承父母的遗产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十六条 〔遗嘱的一般规定〕 23.遗嘱一般包含哪些内容24.哪些情形下遗嘱不予执行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25.被继承人可以哪些形式订立遗嘱,各种遗嘱的效力如何26.什么是遗嘱公证,如何办理遗嘱公证第十八条 〔遗嘱见证人〕 27.哪些人能够作为见证人第十九条 〔特留份规定〕 28.对什么样的人,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二十条 〔遗嘱的撤销、变更〕 29.遗嘱人是否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事人撤销、变更遗嘱的,应当采取何种形式30.遗嘱人生前立了数份遗嘱的,应当如何处理31.如何认定自书遗嘱第二十一条 〔附义务的遗嘱〕 32.在附义务的遗嘱继承和遗赠中,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履行义务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 33.有效遗嘱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配套法规

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注解与配套-第三版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页数:212

定价:¥22.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0-01

ISBN:9787509355411

PDF电子书大小:142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百度云下载:http://www.chendianrong.co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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