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方剂学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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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汗法是通过开泄腠理、调畅营卫、宣发肺气等作用,使在表的六淫之邪随汗而解的一种治法。凡外感表证、疹出不透、疮疡初起,以及水肿、泄泻、咳嗽、疟疾而见恶寒发热、头痛身疼等表证,均可用汗法治疗。然病情有寒热,邪气有兼夹,体质有强弱,故汗法又有辛温、辛凉之别。汗法常与补法、下法、消法、温法、清法等合用。  2.吐法是通过涌吐的方法,使停留在咽喉、胸膈、胃脘的痰涎、宿食,以及毒物等从口中吐出的一种治法。适用于中风痰壅,宿食壅阻胃脘,毒物尚在胃中,痰涎壅盛的癫狂、喉痹,以及干霍乱吐泻不得等,属于病情急迫而又急需吐出之证。因吐法易伤胃气,故体虚气弱、妇人新产、孕妇等均应慎用。  3.下法是通过泻下、荡涤、攻逐等作用,使停留在胃肠的宿食、燥屎、冷积、瘀血、结痰、停水等有形积滞从大便而出的一种治法。凡燥屎内结,冷积不化,瘀血内停,宿食不消,结痰停饮,以及虫积等证均可应用。由于积滞有寒热,正气有盛衰,邪气有兼夹,故下法有寒下、温下、润下、逐水、攻补兼施之别,常与汗法、消法、补法、清法、温法等合用。  4.和法是通过和解或调和的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脏腑、阴阳、表里失和之证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和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和法是指和解少阳,专治邪在半表半里少阳证的治法。金代成无己在《伤寒明理论》卷4中云:“伤寒邪在表者,必渍形以为汗;邪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内不外,半表半里,既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广义和法是一种既能祛除病邪,义能调整脏腑功能的治法,无明显寒热补泻之偏,性质平和,全面兼顾。戴天章《广温疫论》云:“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和法的应用范围较广,适用于邪犯少阳、肝脾不和、寒热错杂、气血营卫失和等证。现常用的和法有和解少阳、开达膜原、调和肝脾、疏肝和胃、调和寒热、表里双解等。  5.清法是通过清热、泻火、解毒、凉血等作用,使在里之热邪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适用于里热证、火证、热毒证及虚热证等。由于里热证有热在气分、热人营血、气血俱热以及热在某一脏腑之分,因而清法中又有清气分热、清营凉血、气血两清、清热解毒、清脏腑热之别。热邪*易伤阴,大热又易耗气,故清热剂中常配伍生津、益气之品,切不可纯用苦寒泻火之法,苦易化燥伤阴,服之热反不退。此即王冰所谓:“寒之不寒,是无水也。”根据病情之虚实,邪气之兼夹,清法常与汗法、下法、温法、消法、补法等合用。  6.温法是通过温里祛寒的方法,使在里之寒邪得以消散的一种治法。适用于脏腑的陈寒痼冷,寒饮内停,寒湿不化以及阳气衰微等。由于寒邪的所在部位不同,寒邪与阳虚的程度不同,温法又有温中散寒、温暖肝肾、回阳救逆之分。此外,尚有温肺化痰、温胃降逆、温肾纳气、温中行气、温经活血、温阳止血、温里解表等,是温法与汗法、消法、补法合用之体现。  7.消法是通过消食导滞、行气活血、化痰利水、驱虫等方法,使气、血、痰、食、水、虫等所结成的有形之邪渐消缓散的一种治法。适用于饮食停滞,气滞血瘀,瘾瘕积聚,水湿内停,痰饮不化,疳积虫积等证。消法与下法皆可治疗有形实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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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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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方剂学》着力提高教材质量,努力锤炼精品,在继承与发扬、传统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体现了中医药教材的特色;学科定位准确,理论阐述系统,概念表述规范,结构设计更为合理;教材的科学性、继承性、优选性、启发性及教学适应性较前八版有不同程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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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言上篇 总论**章 方剂的起源与发展第二章 方剂与治法第三章 方剂的分类第四章 方剂的剂型第五章 方剂的煎服法第六章 方剂的组方原则与变化下篇 各论**章 解表剂第二章 泻下剂第三章 和解剂第四章 清热剂第五章 祛暑剂第六章 温里剂第七章 表里双解剂第八章 补益剂第九章 固涩剂第十章 安神剂第十一章 开窍剂第十二章 理气剂第十三章 理血剂第十四章 治风剂第十五章 治燥剂第十六章 祛湿剂第十七章 祛痰剂第十八章 消食剂第十九章 驱虫剂第二十章 涌吐剂附:方名索引

封面

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方剂学

书名: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方剂学

作者:贾波,李冀 主编

页数:226

定价:¥48.0

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07-01

ISBN:9787513219365

PDF电子书大小:154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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