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春秋稗疏研究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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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研究》作者招祥麒博士,现任香港名校培侨中学校长,兼任珠海学院中国文学系副教授、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祥麒早岁毕业于珠海学院(1980),其后获授珠海学院文学硕士(1983,论文题目:《明初对安南之经略及弃守》)、文学博士(工995,论文题目:《刘勰诗论之研究》)、香港大学哲学硕士(2002,论文题目:《潘尼赋研究》),复从余游,以《王夫之研究》为题,获香港大学颁授哲学博士学位(2008),《王夫之《春秋稗疏》研究》即为其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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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氏》作“单伯送王姬”,杜预以单伯为王臣,天王将嫁女于齐,使鲁主其昏,故单伯来送之也。《公》、《觳》皆以为单伯者,吾大夫之命于天子者也,按杜预所以推单伯为王臣者,盖见《左氏》作“送王姬”,于是之时,王姬犹未至鲁,既言送女,则决非鲁臣也。又鲁之大夫死,皆书卒,其不书者,其有所见,而翠伯之卒,不见于《经》,又无不当书卒之迹;内臣未尝书字,而单伯书字若蔡伯、毛伯之类是也。故杜预因此数事,推为王臣一也。然单伯于此见《经》之后,庄十四年,书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单伯会伐宋;冬又会诸侯于鄄。春秋王臣而会诸侯,但序诸侯之上,不若内臣而书其会也,惟内臣会诸侯,则曰会某。由此观之,则单伯内臣,非王臣也。王姬未至于鲁,不当称“送”,此当从二《传》作“逆王姬”为是也。然内臣而称单伯者,二《传》所谓吾大夫之命于天子者,是也。天子命之畿内之邑,使之归国为大夫,故书氏、书字,同之天子大夫也。郑祭仲、陈女叔之类是也。卒不见《经》,或有大恶,或旧史所无,未可知也。书曰:“逆王姬”者,天子之女下嫁诸侯之国,尊卑不敌,必使同姓之国主之,鲁之主王姬之婚,盖同姓,亦常事耳。天子之女且至,使大夫者逆而为之主亦常事耳,皆不当书而书之者,盖威公见弑于齐,仇雠未复,而庄公又在衰绖之中,天子乃于是时使之主王姬之婚,下嫁于齐,居丧主婚,非礼也;又与仇雠之国为礼,失礼之甚者,书曰“单伯逆王姬”,以见天子不当,使居丧者主婚,鲁不当交仇雠,而单伯不当逆也。《公羊》曰:“何以不称使?”按内臣外出未尝有言使者,《春秋》省文耳,何独于此始发例子?《敕梁》曰:“其义不可受之于京师也。”按“逆王姬”则是,如京师可知也,不须曰如京师也。惟曰君弑于舂,箕墨不可净。此裁,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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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章 导论第二章 本论**节 隐公1.春王正月2.戎3.向4.赠5.纪履蝓6.曰有食之7.杞8.晕帅师9.濮10.观鱼于棠11.艾12.垂13.郎14.防、郜防第二节 桓公1.孔父2.郜大鼎3.邓4.会于郦5.祭6.燕、谷邱7.八月壬辰陈侯跃卒8.葛第三节 庄公1.单伯逆王姬2.大水无麦苗3.公次于滑4.子纠5.乘邱6.荆7.莘8.扈9.郭公10.洮11.墉12.新延厩13.蜚14.鄣15.山戎、狄第四节 闵公1.闵公2.季子、仲孙、高子3.阳4.棉于庄公第五节 僖公1.聂北、夷仪2.夫人姜氏薨于夷3.下阳4.江、黄、贯5.陉6.弦7.天王崩8.缘陵9.沙鹿10.厉11.鹳12.顼13.梁1.鹿上15.践土16.翟泉17.四卜郊18.败狄于箕19.陨霜不杀草李梅实第六节 文公1.跻僖公2.六3.苏子4.诸及鄄5.新城6.有星孛入于北斗7.莒弑其君庶其第七节 宣公1.平州2.崇3.黄、垂4.舒蓼5.根牟6.夏四月丙辰曰有食之7.必B8.税亩9.宣榭10六月癸卯曰有食之第八节成公1.作邱甲2.茅戎3.新筑4.新宫5.三望6.琐泽7.壬申公孙婴齐卒8.正月庚申晋弑其君州蒲第九节 襄公1.次于邮2.九月辛酉天王崩3.善道4.莒人灭邮5.邢邱6.已亥同盟于戏7.租8.毫城北9.澶渊……第三章 《王夫之春秋学引用书目》参考书目跋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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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春秋稗疏研究

书名:王夫之春秋稗疏研究

作者:招祥麒

页数:606页

定价:¥58.0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05-01

ISBN:9787532554997

PDF电子书大小:77MB 高清扫描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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